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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抵押车信息港可以对张贴的内容进行复制,也可根据法律要求对内容进行披露以
(a) 遵守法律程序;
(b) 执行服务条款;
(c) 为了答复因张贴内容侵犯第三方权利而引起的主张;
(d) 为了保护抵押车信息港及其用户和公众的权利、财产、或人员的安全;
(e) 抵押车信息港及其指定的人将有权利移走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本服务条款的用户,或其他抵押车信息港认为不可接受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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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本服务之使用或无法使用;
(II) 经由或透过本服务购买或取得之任何商品、资料、资讯或服务,或接收之信息,或进行之交易所衍生之替代商品及服务之购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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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鉴于互联网具有海量信息的特点,抵押车信息港不排除旗下网站(不含互动服务)有极少数作品因客观原因无法联系到权利人。抵押车信息港将该部分作品的著作权使用费交给相关著作权报酬收转单位代为收转。在此,请相关权利人与抵押车信息港或者相关报酬收转单位联系,以获得相关报酬。
7. 对于抵押车信息港旗下的互动服务(包括并不限于搜索引擎、BBS、博客、信息存储空间等由互联网用户参与提供内容或者系统自动搜索整理互联网上内容的项目),抵押车信息港制定了旨在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措施和步骤,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以下统称“权利人 ”)发现互动服务中的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权利人应事先向抵押车信息港发出“权利通知”,抵押车信息港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采取措施断开相关链接。
具体措施和步骤如下:
权利通知
任何个人或单位如果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 是某一作品的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
2. 互动服务内容侵犯了上述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请上述个人或单位务必以书面(传真或邮寄信件)的通讯方式向抵押车信息港提交权利通知。 (除非事先经抵押车信息港同意,请勿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通知)。
为了有效处理上述个人或单位的权利通知,请使用以下格式(包括各条款的序号):
1. 请提供具体的联络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对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对单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和电子邮件。
2. 请完整、准确地指明涉嫌侵权作品的名称和登载该作品的网页的地址。
3. 请提供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谨此提示如以下材料可能会构成初步证明:
a. 对涉嫌侵权作品拥有著作权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
b. 对涉嫌侵权作品侵权事实的举证。
4. 请您在该权利通知落款处亲笔签名,如果您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请您加盖公章。
反通知
抵押车信息港根据前述通知断开相关链接的或者删除相关内容的,被断开链接的网页的所有权人/管理人和相关内容的发布者可以依法向抵押车信息港发出相关内容不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反通知。反通知发出后,抵押车信息港可以恢复相关内容,且依法对该恢复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
请您务必以书面(传真或邮寄信件)的通讯方式向我们提交“反通知”(除非有事先经抵押车信息港同意,请勿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通知)。
为了便于我们处理您的反对通知,请使用以下格式(包括各条款的序号):
1. 请提供具体的联络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对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对单位)、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和电子邮件。
2. 请完整、准确地指明要求恢复作品的名称和网页的地址。
3. 请提供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谨此提示如下材料可能会构成初步证明:
a. 对被指控侵权作品拥有著作权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
b. 对被指控侵权作品依法登载的举证。
4. 请您在该反通知落款处亲笔签名,如果您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请您加盖公章。
请注意: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权利人应当对其权利通知的真实性负责;服务对象(提交反通知的人或者单位)应当对其反通知负责。如果您的“权利通知”或者“反通知”的陈述失实,您将承担对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各种费用及律师费)。